1.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服务费)1100元/人、英国签证费(不含加急费)1300元/人。
2.送签前三个天自行取消,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3.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和机票订金损失(含服务费)2000元/人;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含服务费)1000元/人+机票100%的损失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及团费10%的违约金;若团组同时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我社将收取境外交通工具出票产生的全额票款(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4.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客人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共5000元/人;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5.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客人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黄金线路列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若团组需做多国签证(如:申根+英国),游客在送签后取消的,英国的签证我社将再收取签证费(含服务费)1300元/人;
7.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客人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8.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9.若客人出发前30天内取消,需收取欧洲之星火车票损失费1000元/人。
10.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客人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若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办理登机手续,组团社概不负责,且团费无法退还,后续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4.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航空公司会临时就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可能;航班时间后缀+1是指第二天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