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资料
一、 提供护照前五页及之前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
二、 护照最后一页“持照人签名”处用正楷写上自己的中文姓名。
三、 请检查护照是否需要更换(护照须在签证有效期后还至少三个月有效)。
四、 如有旧护照请提供其原件及护照前五页及之前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
五、 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在一寸(35-45MM)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3张,名片2两张
六、 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内容必须清晰,临时身份证无效。
七、请提供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八、 结婚证书,或者离婚证书的复印件
2. 资产证明
一、 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必须具近三个月的历史记录,银行记取卡或信用卡必须出示
交易消费的流水清单。在职人员需提供工资存折,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金存折)半年内曾换存折
的请提供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请银行打印换存折前的存取记录并盖章确认。所有存折余额总和
最少要有5万以上,越多越利于签证的成功申请。
二、 如果您的存折在近2个月突然存入大额存款,会使签证官怀疑您的收入来源。
三、 提供其他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汽车,股票,等等
3. 邀请方
一、经过警察局认证的斯当地公司邀请或者由当地外事警察局正式发布的邀请函原件(有统一的格式的
两张表格),请清楚注明:a、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位等);b、邀请目的、逗留时间,
日程以及详细商务行程安排;c、出访费用证明承担方;d、邀请人的姓名,公司位址、电话及传真;
e、并需要有邀请方负责人亲笔签名和公司公章
二、 斯方公司营业执照:斯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内)。
4. 公司派遣函
一、中方公司出具的中英文正式担保信,即派遣信(需注明a、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
的职务,月薪及工作年限;b、计划逗留的时间、目的;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并用
盖有公章的公司便笺打印,内容必须与邀请函原件的内容一致)
二、业务往来证明:合同,信用证,发货单等等
5.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要有当年年检章)并加盖公章,如为申请人为法人代表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翻译成英文或德文。
6. 保险以及意外险原件及复印件
★ 签证申请人须购买国际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保险,医药补偿不能低于三万欧元。申请人在入境时能提供
保单的英文版本,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7. 往返机票,酒店订单和行程
★ 具体的行程安排,与行程时间相对应的往返机票预订单,与行程相一致的酒店订单
8. 个人资料表(后附)
★ 表格内容将会被翻译成英文后正式递交签证申请;请您如实、完整填写。
备注:需要申请人本人前往斯洛伐克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资料;届时请带齐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