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旅行社】“黑名单”不容游客“撒野”

【深圳旅行社】“黑名单”不容游客“撒野”

时间:12-30    点击: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从今年年初就开始系统性的建立,国家旅游局至今已经发布了四批、共16名不文明游客记录信息。这些“黑名单”游客中,多数是因为在机场或飞机上发生不文明行为而被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很显然,“黑名单”不容游客“撒野”,有利于形成一种对游客“霸机”、“强行开舱门”、“冲闯跑道”等恶劣行为的惩戒震慑作用,不失为助推文明旅游发展的一剂良方。

事实上,我们盘点那些“黑名单”游客的撒野行为,的确令人震惊,感觉不可思议。去年12月11日,张艳在南京参加赴泰团队出游返途中将热水泼向空服人员并进行恐吓威胁,导致飞机返航;今年1月10日凌晨,周跃在昆明飞往北京的MU2036航班上强行打开两道应急舱门;今年10月,施骜在成都参加赴柬埔寨旅游返程中,因调座椅与他人起冲突,致使航班延误约1小时,等等。由此可见,这些“撒野”行为实在太野蛮,危险性、危害性极大,对其“拉黑”一点都不冤。

当然,对游客“撒野”行为的评判,不能简单地由航空公司一家说了算,应该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也就是要有一个底线。游客一旦越过底线,即可被判定为“撒野”,进一步采取惩戒措施,以期更好地起到约束和震慑作用。客观地讲,很多时候一些纠纷并非完全由乘客一方引起,往往由于服务不完善、不到位而导致矛盾升级。这就需要航空公司在反思中不断改善提高服务水平,最大程度避免纠纷的发生,而不是发生纠纷后,说你“撒野”就被“拉黑”,必须有理有据,要经得起社会关切和质疑。

毋庸讳言,“黑名单”不容游客“撒野”,值得称道和点赞,但不能一“黑”到底。报道中,“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合作备忘录”对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并未明确时间界限,好象给人一种终生被“拉黑”的感觉,应该向民众明确“拉黑”时限,一年、两年,抑或五年、十年。实际上,毕竟“黑名单”的目的就是对游客进行惩戒和震慑,让“撒野”游客长点记性。

值得我们更加关注的是,“黑名单”处罚的意义和之后的效力。一些游客时有发生的撒野行为,无不提醒我们以往采用的道德教化所起作用并不明显,必须由硬性的制度出面惩戒。当一些游客习惯或热衷于“撒野”时,“拉黑”制度必须保持强劲的威慑力,但在对日后的出游进行强制约束的同时,“黑名单”还株连到了住宿、贷款等,涉嫌侵犯了游客的其它正当合法权益,建议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明是最美的风景。也许,以制度引导文明旅游,才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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